清明扫墓引山火,姐妹两人被判刑

清明扫墓引山火,姐妹两人被判刑

辽宁省丹东市退休工人小丽和小琴,是一对姐妹。

这年的清明节,两人相约一起给先人上坟扫墓。

两人携带烧纸、冥币、烛香等祭祀用品来到位于山中的祖坟,在祖坟前点燃香烛、香烟并将贡品摆放完成后,使用打火机将带来的烧纸和冥币点燃,在烧纸过程中,由于山上风力大,将燃烧的烧纸冥币吹落到旁边的杂草堆上,二人扑救不及,引发山火。

二人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仍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鉴定,这次火灾过火总面积为12万多平方米(多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为多平方米(多亩)。

一审法院认为,两人在野外使用明火,引发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多平方米,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分别判处两人期徒刑一年。

判决以后,姐妹二人提出上诉,请求判处缓刑。

在二审期间,姐妹二人的家属积极和村委会协商,赔偿了因失火给当地32户村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村民的谅解。

二审法院认为姐妹俩赔偿了因失火给当地村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村民的谅解,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依法改判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清明将至,小编提醒大家要文明祭祀,杜绝火源进山入林,严禁林区林缘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消除火灾隐患,保护绿色家园。#文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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