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设金融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精神,形成上城区人才政策比较优势,根据《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文件要求,决定启动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即日起到11月24日(本周五),各金融人才/单位可到小尚本文中罗列的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办公地点进行申报,一起来看详情!
受理范围符合《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申请我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
受理部门办公地点在基金小镇的用人单位人才分类认定由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受理,其他用人单位的人才分类认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街道受理。
单位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
基金小镇管委会
白云路26号基金小镇管委会二楼招商部办公室
湖滨街道
中河中路-2
清波街道
清波街28号二楼
小营街道
建国南路98号室
望江街道
望江东路号中豪望江国际3号楼室
南星街道
太和广场8号楼室
紫阳街道
秋涛路36号
备注:办公地点在基金小镇的用人单位人才分类认定由基金小镇管委会受理,其他用人单位的人才分类认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街道受理。
下表为本次活动核准部门:
单位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
区委人才办
惠民路3号
区金融办
后市街47号室
区人力社保局
光复路号室
申报材料和认定程序详见《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具体可咨询上方7家受理单位。
其他事项1、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是我区重视人才、发掘人才、服务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金融人才政策待遇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细致地组织申报。
2、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开展,申请材料常年即时受理。本次集中申报截至日期为11月24日。
根据《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金融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若干政策意见》,小尚罗列了大家最关心的人才认定相关政策:
上城区金融人才分类目录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其他地区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我区高层次金融人才分类目录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金融顶尖人才、国内金融领军人才、区域金融领军人才、区域金融紧缺人才和金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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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和配套服务扶持政策:
1.团队项目资助。针对由认定金融人才组成的团队,根据个人投资收益所产生的地方贡献和团队中各类人才构成,分别按A类和B类最高%、C类最高90%、D类最高80%、E类最高60%给予团队项目资助。
2.个人奖励。对A类、B类人才,根据年薪所产生地方贡献的%给予奖励,年薪标准上限为万元;对C类人才,根据年薪所产生地方贡献的90%给予奖励,年薪标准上限为万元;对D类人才,根据年薪所产生地方贡献的80%给予奖励,年薪标准上限为万元;对E类人才,根据年薪所产生地方贡献的60%给予奖励,年薪标准上限为30万元。
3.安家补助。对于符合在杭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A类、B类人才给予购房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的购房补贴;C类人才给予购房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5%的购房补贴;D类人才给予购房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的购房补贴。在上城区范围内购房的,给予再上浮购房总金额5%的购房补贴。每人限购一套,购房总金额上限为万元。对于外地引进在杭租住的,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A类、B类人才给予租金%的补贴,最高每年不超过10万元;C类、D类人才给予租金80%的补贴,最高每年不超过5万元;对于E类人才给予租金50%的补贴,最高每年不超过2万元。
4.中介奖励。对引进金融人才的中介组织实施奖励,A类奖励10万元、B类奖励5万元、C类奖励2万元、D类奖励1万元。
配套服务:
1.居留和出入境。协助持外国护照入境的引进人才(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入境、居留、工作等所需的相应证件、手续。
2.落户。协助有意愿留在杭州的引进人才(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所需的相应证件、手续。
3.社会保险。协助引进人才(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参加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权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用人单位在引进人才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可为引进人才购买商业补充保险。其无业配偶、子女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4.医疗服务。医院杭州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国际医疗中心等技术、设备一流的医疗单位作为健康定点单位,为引进人才(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优质医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5.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子女在基础教育阶段,可按本人意愿,选择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国际学校)就读。A类、B类人才的子女入学优先服务;C类、D类人才的子女入学由区级教育部门协调解决。
6.车辆上牌补贴。对在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实施后未办理过浙A牌照小客车登记的A、B、C、D类人才,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小客车上牌指标的,给予车辆上牌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7.能力提升。支持引进的金融人才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行业领域最新前沿动态,促进金融人才成长。鼓励各类金融人才参加国际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国际风险管理师(FRM)、国际会计师(ACCA、CGA)、注册会计师(CPA)等国际公认的专业资格认证,相关考试费用最高补助1万元。
8.选拔评优。支持高层次金融人才参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计划”、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并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应政策进行配套。对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金融人才进行表彰奖励。
备注:金融人才认定
1.本意见所指的金融人才,其所在机构(企业)原则上要求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财政级次在上城区,从事以私募金融为主的金融服务行业,经认定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较高学术地位和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国内外金融顶尖人才(A类)、国内金融领军人才(B类)、区域金融领军人才(C类)、区域金融紧缺人才(D类)和金融高级人才(E类)(具体分类目录附后)。
2.成立由区委人才办、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等部门以及行业专家组成的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协调小组,制定相应的金融人才管理办法,根据金融市场及试验区实际发展需要,定期修订完善金融人才分类目录。协调小组通过每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形式对人才进行分类认定及复核,并纳入金融人才库管理。如遇特殊事项需要商定,可由区委人才办召集组织临时联席会议。
3.对于发展急需而现行金融人才分类目录难以认定的金融人才,可经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商议确定。
4.金融人才认定时,必须无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记录。
附 则1.以上使用的地方贡献,指区级财政综合效益。各类金融人才的资助、奖励、补助资金总额以金融人才及所在企业对区地方贡献为限。其中对人才中介的奖励资金由用人机构(企业)在团队项目资助中承担。
2.金融人才认定工作由区金融人才分类认定协调小组负责,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认定结果有效期4年,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层次人才认定。符合政策兑现条件的,由区财政局负责兑现。
3.扶持对象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缴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省、市针对金融人才的专项配套政策,可一并享受。
5.本意见如与国家、省、市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省、市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6.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关于打造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的若干政策意见》(上金融办[]13号)一致。
注:如有相关疑问,可致电受理地点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来源:玉皇山南管委会区发改经信局南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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