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名声鹊起,年江湖大噪,年庙堂之上。
年两会,互联网金融不出意外成为了两会期间的“热词”,多位代表委员提交了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建议和议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予了最大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两处提到互联网金融,都是在调整经济结构、培育新增长点、新业态部分。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明确要“创新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蓬勃增长、领域和品种的开拓和创新提供了动力。
这意味着在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作为近两年兴起的创新行业,依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企业自身的创新思维,将在这一轮中国经济的转型进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一、政府工作报告:金融改革--共享互联网金融雨露甘霖
①大幅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②政府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办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
③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不设限额。
④推出存款保险制度。
⑤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保持人民币汇率处于合理均衡水平,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
⑥创新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二、政协委员提案:一致公党:《关于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提案鼓励、扶持互联网金融进入原有金融体系尚未覆盖的薄弱环节,一是面向小微和三农,覆盖未被传统金融业充分服务的客户群;二是支持互联网金融与其他行业的融合,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的商务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深挖高黏着度的创新价值服务潜力;三是利用互联网无边界的优势,撮合中西部增量商业机会与东部闲置资金对接,改善我国东、中、西部资金配置不均衡的格局。同时,参照国家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
提案建议:
明确不同业态的业务监管主体,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三者有机结合。
根据互联网金融不同的产品和业务类型,将其纳入包括“一行三会”和地方政府金融局(办)在内的金融监管框架内,并注意发挥市场主体自治和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
1、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适时成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2、建议“一行三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根据各自被监管业务的特点,积极研究互联网金融条件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工作重点,建立金融消费者网上保护平台,实现网上投诉,网上受理,网上解决。
3、加强网络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适时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4、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破产情况下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二民建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提案1.将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体系和秩序建设作为一项国家战略经营。
2.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3.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4.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协调机制。
5.采取功能监管为主的务实性监管和有针对性的分类监管,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
6.设置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从业门槛。
7.采用负面清单和底线思维监管互联网金融。
8.完善征信体系,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9.秉承监管一致性的原则,对吸收货币市场基金协议存款的银行征收法定存款准备金,进一步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10.将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局作为各地网络金融监管的主管部门,承担防范区域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监管责任。
三马蔚华:《关于通过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1、适度放宽市场准入标准,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民间资本更多进入普惠金融领域。民间资本通常以民间借贷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具有贴近基层、链条短等特点,在开展普惠金融上具有先天优势。在年批准设立民营银行的基础上,按照“负面清单”的准入制度,进一步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以更开放的态度允许和支持区域性中小型金融机构等设立与发展,为各类投资主体准入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鼓励多样性的普惠金融业务创新,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大力推动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在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上创造更便捷的工具,为普惠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解决网络和通道问题;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在规范的前提下,为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创新提供发展空间。
3、进一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优化普惠金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促进银行之间,银行与工商、公安、税务、海关、环保、交通、房地产等部门共同建立信息管理与互动机制,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中小企业信息信用通报平台,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奠定发展普惠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基础。
四贺强:《关于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以往的金融监管过程中,“风险”几乎是监管机构评价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唯一参考。以“风险高”为理由被叫停的金融业务比比皆是,然而风险的高低目前鲜有清晰明确的量化指标。
在云计算和大数据充分发展的今天,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摒弃一刀切,实行分级监管。
五互联网大佬:
马化腾:不排除未来整合集团金融业务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局主席马化腾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不排除整合集团的互联网和金融业务。目前,腾讯集团下属的民营银行正在推进中。据悉,随着金融改革深化和互联网日渐崛起,互联网金融成为行业转型关键词,银行、保险、券商、基金等纷纷发力,各种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创新层出不穷,以求能在新时期赶上头班车,投资者亦可因之享受到投资方式的便利和收益的大幅提高。
雷军:要在创新和监管中寻找平衡点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创新和监管领导,要鼓励创新,但是要在创新和监管两者间寻找到平衡点。
六金融界声音:吴晓灵:为小微企业在场外市场融资提供便利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原央行副行长1、存不同金融机构在做理财产品、信托计划、投连险、资管计划的时候,法律关系一样,但是我们的监管标准不一样,大家要使用这些工具,往往采用绕道方式,借道、通道这个词大家经常听到,借一次道付一次费,监管标准的不一致,市场的分割,融资链拉长,都提升了融资成本。
2、理念问题,其实商业银行客户主要是中等企业,是经营情况中等的企业。非常好的客户是资本市场的客户,经营情况不好的是场外市场客户,标准化的银行产品给经营情况中等企业,小微企业更多是场外市场的客户和政策金融的客户。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小微企业在场外市场融资提供便利。网上发展起来的P2P,有债权和股权的,是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的渠道。
3、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于中等企业和好企业是规律,不要期望小微企业的利率高于好的企业,因为利率覆盖风险,风险高必定付出利率水平要高。但是如果渠道是畅通的,获得资金的便利远远高于资金的价格,尽管价格贵,有了融通的机会就有了创业生产的机会。给小微企业以便利为主,而不是价格的高低,如果政府想解决,应给予政策的补贴或者风险的分担。
周小川:不会取缔“余额宝”等金融产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不会取缔“余额宝”等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是新事物,而金融政策需要跟上时代和科技进步的脚步。现有政策有的地方不全面,有的地方有漏洞,有的地方竞争不一定公平,而这些都会改善。
潘功胜: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文件很快出台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互联网金融在扩大微型金融服务供给,拓展投资渠道,丰富投资产品,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推进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互联网金融存在监管缺失。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实施交叉性监管,完善监管规则。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要推动金融改革,推进利率市场化,放开传统领域金融价格管制等金融市场化改革,要发展微型金融机构,放宽准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易纲:支持并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要支持和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创新行为,同时也将适当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加以引导和防范。作为商业银行和一般性储户,不论是对金融机构开发的投资产品,还是针对普通储户的投资产品,首先应该对其投资的实际产品性质有一个清晰的了解,然后再进行投资。
刘明康:互联网金融是新事物,要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原主席互联网金融是新事物,没必要大惊小怪,要支持。互联网金融公司金额做大之后,自身风险无时不在,就要有资本金、坏账准备,都需要监管。不过,他也指出,“对于互联网金融,不要用银行的办法管死,同时要让它懂得规矩”。
李克穆:审慎监管,不影响行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秉承审慎监管原则,既能够将互联网金融纳入规范体系,又不影响行业发展。他还认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态不同,又有很多新技术、新业务,监管思路应该有所不同。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资本、股东背景也应提出一定要求。
周学东:红包既是技术进步,也是商业模式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央行南京分行行长无论是 王景武:要考虑互联网信息安全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基因与互联网基因的嫁接,不仅要考虑金融风险,还要考虑互联网信息安全风险。
闫冰竹: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应理顺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业务范围,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同时,针对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快速、频繁和虚拟性等特点,应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建立有效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许海:丰富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1、创新金融服务,切实普惠民生。一是深刻理解互联网金融内涵,丰富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扩大客户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选择范围,显著提升全体客户的消费者福利,这有利于普惠民生。二是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为主体,整合第三方支付公司、电子商务公司、互联网理财公司、网络贷款公司等新型机构资源,向市场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三是将基础性小额业务通过互联网办理,摆脱物理网点和成本限制,优化客户体验,扩大服务半径。这将更优质地服务大量中小客户,促进普惠金融、农村金融更快发展。
2、完善服务体系,促进经济活跃。一是借助互联网技术特性,探索适合经济特点的互联网金融交易模式,显著扩大金融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二是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加强对电子商务实时交易信息把控,降低信息不对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供融资服务。三是构建风险可控的网络融资平台,为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和不同风险差异的借款人提供直接交易,扩大金融的交易边界。更加直接地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
七专家解读:互联网金融将迎百花齐放宏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秘书长易欢欢:年互联网金融会走向百花齐放的局面,首先,互联网金融与传统产业结合,会令很多企业产生新的盈利模式,进而反哺行业的自身发展;其次,互联网金融给大众创业、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手段。未来还会有更多的企业进入到互联网金融领域中,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认为:政府已经看到互联网跟传统产业结合产生的巨大前景,近几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实践证明,只要合法合规发展,金融服务创新之路大有可为,有政府的支持,互联网金融将在进一步为服务实体经济,实行普恵金融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京北金融总裁、上海交大互联网金融研究所所长罗明雄认为:总理非常好的指出了“互联网金融”核心--金融是本质,互联网是工具、方式、方法及定语。金融是作为服务实体经济而存在的,因此总理在发言中特别提出了互联网金融与实体产业的结合,并鼓励大众创业。年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尤其是P2P网贷行业发展历程中一个重要分水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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