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在中国已有超过年的种植历史。目前已知最早关于木瓜的记载见于周朝的《诗经》《周礼》《尔雅》等书。《诗经.卫风.木瓜》曰“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代表古人曾将木瓜视为定情信物,寓意美好。《尔雅》曰:“杯,木瓜。”郭璞注曰:“实如小瓜,酢可食。”《周礼冬官下弓人》曰“取幹之道,木瓜次果桑。”由诸多记载可见周朝时木瓜已成为人们比较熟知的一种水果。通过历史文献可以推断,周朝以前就已经开始栽培木瓜了。
木瓜在菏泽具有悠久的栽培历史。明朝《浮生之记》中曾有诗赞曰:“投桃报李有木瓜,龄高三千物自华。《诗经》吟咏歌宛在,曹州原本是旧家。”清光绪年间出版的《菏泽县志》所记“曹州木瓜始于元朝”。《山东省果树志》记载:“曹州(光皮)木瓜栽植于明朝中期,发展于清代末年,距今已有余年的历史,为当地远近闻名的特色树种,因菏泽古称曹州,故简称曹州木瓜。”从以上文献可知,曹州木瓜树在菏泽当地的种植历史已超过年,迄今菏泽芦固堆村还生长着明代栽植的木瓜30多株。
《诗经.木瓜》写道,木瓜、木桃、木李与琼剧、琼瑶、琼玖的互投互报。如仔细推敲原诗,结合时代与卫国的风俗来看,这应该是一首情诗,男女互赠瓜果玉器,表达了相互之间的爱慕。另外,木瓜作为一种瓜果,不仅是男女情意的象征,同桃李一样,也有互相回报的象征。《左传。昭公二年》记载:“晋韩宣子出使鲁国,自鲁至齐,再自齐聘于卫,卫侯享之。北宫文子赋《淇澳》,宣子赋《木瓜》”。韩宣子赋《木瓜》一诗,既表示了对卫候以《淇澳》赞美自己的感谢,又表示晋卫两国相报以为好。唐代张九龄在其诗《叙怀二首其二》写道:“木瓜诚有报,玉楮论无实。”贾岛在《投张太祝》中写道:“欲买双琼瑶,枉无一木瓜。”在这两首诗中,诗人都用木瓜表达了回报之情,可见木瓜被当作回报的象征在古代文学中应用十分广泛。
另外,木瓜又有坚持自我、坚守内心的意蕴。南朝宋何承天在《木瓜赋》一诗中写道:“美中州之佳树,表闲冶之丽姿。”又“惟兹木之在林,亦超类而独劭。”“离众用而获宁,永端己以厉操。该诗开篇将木瓜树誉为“佳树”,再从根、叶等方面描写姿态,赞其“超类而独劭”,即使是“离众”,也能坚守自己高洁操守的品性。故诗人以木瓜树来自喻,表明自己高洁,不与世人同流合污的心志。此外宋代王令的《木瓜花》一诗用“簇簇红葩间绿”“不与夭桃次第开”等句子,不仅描写了木瓜花“簇簇红葩”之艳,还赞美了木瓜不与桃花为伍争艳、不媚俗的高洁品格。可见,木瓜被文人当作是特立独行,坚持自我的象征。
木瓜还有很多优美的传说。明代小说《北宋志传》写道:“穆桂英用木瓜树制成的降龙木大破天门镇。”传说穆桂英大破天门阵用的降龙木就是用木瓜枝做成的,这个传说赋予木瓜树一种神奇的作用。晋代郭义恭所著一部博物书《广志》记载∶木瓜枝,一尺有百二十节,可为杖,就是说木瓜枝有很密的树节,老人常用此树枝当拐杖用,能益筋脉以活血。
曹州木瓜盛产于菏泽市,因菏泽古称曹州而得名,是菏泽四大著名特产(曹州牡丹、曹州木瓜、曹州耿饼、陈集山药)之一,因其果皮在干燥后仍能保持光滑、不皱缩,也称曹州光皮木瓜。曹州木瓜以个大、色艳、皮光、形正、香浓,香气经久不散、不易腐败变质等优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明清时期被选为贡品。并且曹州光皮木瓜树姿优美,枝干苍劲,春夏花烂漫,秋后金果满树,芳香袭人,是优良的园林绿化树种,叶、花、果、干、枝都具有观赏价值。
(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王兆锋通讯员王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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