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
用好
民法典
精解系列谈
(2)
民法典
第10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壹
适用建议要点
商业银行法务人员在审查合同合法有效性时,应当严谨对待其适用的法律依据,严格避免简单采信有关专家观点甚或网络文章观点研判合同效力的不专业做法,依据民法典本条规定的法律渊源,适用法定的依据来研判银行经营中各类合同,特别是创新色彩较浓的非标准合同和无名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具体注意要点如下:
1.根据报审合同内容及交易背景等事实,尽量查找出合同涉及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规定,优先适用这些规定来研判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2.对银行界、金融界通行的商业惯例,在法律没有规定情形下,应当区别对待。如有关商业惯例较为成熟,不存在限制客户权利、加重客户责任等违反公序良俗情形,应当在合同审查管理中遵循和适用,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对虽然通行多年但随着市场发展变化存在法律风险漏洞的商业惯例,不应简单遵循,应当及时设立有关交易风险管控环节予以弥补,防控法律风险。
3.认真对待合同交易内容涉及的有关国家政策。尽管民法典不再将国家政策列为法律渊源,但如有关国家政策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应当及时提示这些政策的违反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4.及时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