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4月10日讯临汾银监分局公布了对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处罚信息,该行的主要负责人是洪海荣。霍州农信社因工作不审慎对伪造变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审查甄别不力,发生“变造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违规开展高风险投资业务。
临汾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对其进行处罚如下:
1.对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操作发生票据诈骗案件给予罚款20万元;
2.对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不符合资质违规开展高风险投资业务给予罚款20万元;
3.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任理事长洪海荣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4.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任理事长张德红警告;
5.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任主任秦庆斌警告;
6.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时任副主任曹斌(代为履行主任职责)警告;
7.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任监事长王建林警告;
8.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任监事长朱成英警告;
9.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员工田建峰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10.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员工陈志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的行政处罚;
11.责令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郭虎虎、刘文君、薛重荣、何荣荣、刘静亚给予纪律处分。
▌来源:金融界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